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深化党建品牌的创建,12月28日,机关党总支第三党支部与中共常州市武进区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开展党建共建交流活动,签订党建共建协议书。交流活动由中共常州市武进区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书记、武进区民政局副局长葛长青主持,机关党总支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双方首先进行了座谈交流。中共常州市武进区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副书记、武进区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主任蒋丽华,副主任沈伟介绍了中共常州市武进区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机关党总支第三党支部书记、人事处处长郝福锦介绍了学校的具体情况以及机关党总支第三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情况,并就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进行了经验交流。
双方签约了党建共建协议书,表示将以此次党建共建签约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加强交流互促,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实现互惠共赢。
机关党总支第三党支部的党员同志还参观了中共常州市武进区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党建阵地,重温了中国共产党的精神谱系,了解了中共常州市武进区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相关情况。机关党总支第三党支部的党员们纷纷表示,要向中共常州市武进区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先进典型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此次共建活动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注重实效”的原则,希望通过共建活动平台、分享工作资源、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等途径,实现党的建设与机关、事业单位发展良性互动,达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目标要求。
下一步,机关党总支第三党支部将会持续以党建共建为契机,以共建协议签约为起点,充分利用党建共建载体平台,深入探索党建工作合作的新思路、新模式、新做法,创建党建工作的特色与亮点,实现支部与共建单位资源互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高质量发展。